各相关单位:
我校2025年理工前沿交叉项目培育专项项目经申报、专家评审和拟立项项目公示等环节,现予以批准立项。请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发布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和《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武大字[2023]28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所有材料填报和提交审核工作,由项目牵头单位完成。项目负责人填报任务书并签订承诺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线上填报任务书及审核
任务书填写和审核在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https://zzky.whu.edu.cn/login),也可点击科发院网站底部“信息系统”中“自主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登录页面,建议使用较高版本浏览器或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项目负责人和院系审核人使用武汉大学统一身份认证信息登录。
学科交叉延续资助项目不需再次在系统填写任务书,只需按照“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完成延续资助任务书(附件4)即可。
1.项目负责人填报:
填报路径为“任务书管理→填报”,填报时请注意以下信息:
项目名称在填写框中点击后下拉选择;项目编号已导入系统,选择项目名称后,将自动显示(任务书填报阶段所有相关材料涉及的项目编号以此编号填写);“立项年度”请选择“2025”;“研究期限”请选择“一年期”;“项目状态”请选择“在研”;“所在研究基地名称”请填写完整准确的全称;“课题组其他主要参与人”的填写:重点交叉团队建设项目需填写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骨干信息,其余类型项目只填写1位参与人的信息即可;“国民行业代码(国际)”和“学科名称”请根据附件6和附件7查询后进行选择;任务书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或pdf文档,命名格式为“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请勿随意上传其他附件。任务书提交后不可撤回,状态为“待院系审核”。
2.院系审核
院系审核人审核任务书后提交至校级审核人。院系审核人查询已提交或已退回项目时,请选择年度“2025”。院系未提交的任务书可退回至项目负责人修改,审核提交后状态为“待校级审核”的任务书须院系审核人联系校级审核人退回,校级审核人将直接退回至项目负责人。
院系重点审核内容如下:
1. 考核指标
任务书中考核指标是否满足结题验收要求
2.经费预算表
经费将直接拨款至任务负责人所在单位,每个任务的分预算中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两项合计不得超过30%。
请院系审核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审核,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尽量避免因为退回修改而影响整体提交进度。
二、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任务书(模板见附件1至附件4),一式2份。任务书填写时,请仔细阅知任务书中的“填报说明”。封面的项目编号请务必填写,装订时请只在左上角装订一枚订书钉。
2.“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使用和项目管理承诺书”(附件5),一式2份,项目编号请务必填写。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承诺书内容,并重点关注经费使用时间节点要求及成果标注要求。
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强化绩效导向,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凡使用自主科研项目资助取得的成果,包括论文、论著、技术文件、专利、成果报道等须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论文资助排序原则上应排在前3。
3.各项目牵头单位汇总提交“202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拨款信息表”(附件8)。
所有纸质材料须负责人和单位签字盖章齐全,由各项目牵头单位收齐整理后,于5月6日17:00前统一提交至科发院项目处102办公室。
因非客观原因未及时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将随时中止经费拨款或使用。
三、拨款信息
请各单位将“202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拨款信息表”(附件8)EXCEL电子版于4月24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yanlili@whu.edu.cn,此表将用于拨款,一旦发送后不可更改。
为保证拨款进度,请各单位务必按时发送此表。
联系人:项目处 闫丽丽
电 话:68773977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