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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25年专利年费缴纳通知
作者:何军   发布时间:2024-12-17   

武汉大学2025年专利年费缴纳通知

各学院及独立科研机构:

根据《武汉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武汉大学无形资产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专利每年应按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一定数额的年费。为了防止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流失,请各学院及发明人高度重视,并配合相关工作。

现科发院对武汉大学现存有效专利做了统计汇总,将专利清单分别发送给各学院科研秘书,请科研秘书核对后并转发给各发明人,以确认专利是否需要维护并及时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权的正常有效。

该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通知阶段(2024年12月17日-12月20日)

科发院将统计的各学院数据发给科研秘书(专利清单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在2024年12月18日前将需要缴纳的专利清单以邮件方式转发给发明人。

第二阶段:反馈和缴纳阶段(2024年12月23日-2025年3月12日)

各学院发明人将需要维护的专利清单发送到指定邮箱,由中标代理公司处理,并反馈缴纳的结果到老师邮箱。

第三阶段:检查回顾阶段(2025年3月-4月)

科发院将专利维护情况进行统计和总结,汇总相关数据。

科发院产学研处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各学院及对接代理机构

学部

对应学院

负责代理公司

电话/邮箱

信息科学学部

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学院、测绘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微电子学院、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国家国媒体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卫星定位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地球空间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珞珈实验室

武汉科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27-68773066

zhuanlisq@whu.edu.cn

理学部

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高等研究院、病毒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杂交水稻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数学与智能研究院、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027-68772103

zhuanlisq@whu.edu.cn

工学部

动力与机械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水利水电学院、工业科学研究院、水工程科学研究院

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027-68772103

zhuanlisq@whu.edu.cn

医学部

医学研究院、泰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口腔医学院ꞏ武汉大学泰康生命医学中心、动物实验中心

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备注:人文社会科学各学院专利,各机关单位专利另行单独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