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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
作者:岳肇剑   发布时间:2019-12-20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文件要求,现将陈起金团队和张克立团队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如下,其所在二级单位官网同步公示。


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许可、转让)现金奖励公示表

公示号:WHU现金奖励公示[2019]010

成果名称

见附表

成果类型

发明专利

知识产权号

见附表

转化方式

许可

合同签署日

20191111

武汉大学登记站/技术合同登记编号

2019420121001690

合同收入额

80万 元

合同约定分三期到账

3

实际到账额

20万 元

到账201911  20

属于第一期

1

直接成本

(元)

专家咨询费(元)

0

单位(开发票)缴税(元)

6495.15

评估费(元)

2220

学校交纳的知识产权费

10790

其他(须具体载明)

0

净收益(元)

180944.85

奖励研发团队金额

126346.395

受让单位

法人单位全称:武汉迈普时空导航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完成人

陈起金

联系电话

13397183949

所在二级单位

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

团队成员贡献与奖励比例

姓 名

岗位职务

贡献(点)表现摘要

内部百分比

奖励金额/

陈起金

博士后

主要研发人员

35

44221.245

牛小骥

教授

指导老师

25

31586.59

刘经南

院士

指导老师

20

25269.28

章红平

教授

指导老师

15

18951.96

张全

博士后

参与研发

2.5

3158.66

旷俭

博士后

参与研发

2.5

3158.66

本次奖励拟发放时间安排

202002

公示媒体

学校科转办(科发院)网站

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网站(同步公示)

公示日期

20191218--202018

公示后的决定意见

在公示无异议情况下,此公示即成为公示后决定意见。


备注说明:(1)受让单位非一次性向我校提供款项的,非税收类直接成本和首次税收成本(开发票纳税),在第一次到账时作为直接成本扣除;对研发团队的奖励,按实际到款期数按期进行公示。

2)无论获奖成员个人要求一年或分年取得奖励,均按上述公示形成的成员获奖比例对应的金额执行奖励并依法纳税。

3)公示受理机构: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岳肇剑(科转办秘书),联系电话:027-68773792,电子邮箱:yzjarmy@whu.edu.cn

4技术合同登记编号后面的2018420121000001为举例号,具体合同登记号应填写实际编号。



转化科技成果信息附表


成果名称1

一种基于INS/GNSS的轨道不平顺检测系统及方法

成果类型

发明专利

知识产权号

ZL 2013 1 0312460.3

成果名称2

基于INS与全站仪组合的轨道几何状态测量系统及方法

成果类型

发明专利

知识产权号

ZL 2014 1 0089658.4


公示号:WHU现金奖励公示[2019]011

成果名称

用流变相反应法制备六氟磷酸锂等两项专利(见附表)

成果类型

发明专利

知识产权号

(见附表)

转化方式

转让

合同签署日

20191113

武汉大学登记站/技术合同登记编号

2019420121002367

合同收入额

10 万元

合同约定分几期到账

1

实际到账额

10万元

到账20191127

属于第几期

1  

直接成本

(元)

专家咨询费(元)

0

单位(开发票)缴税(元)

0(技术转让合同免税)

评估费(元)

2220

学校交纳的知识产权费

0(联合申请,对方出的申请费)

其他(须具体载明)

294(代办免税服务费)

净收益(元)

97486

奖励研发团队金额

68240.2

受让单位

法人单位全称: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完成人

张克立

联系电话

13907124804

所在二级单位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团队成员贡献与奖励比例

姓 名

岗位职务

贡献(点)表现摘要

内部百分比

奖励金额/

张克立

教授

主要研发者

45%

30708.09

孙聚堂

教授

主要研发者

45%

30708.09

张友祥

教授

参与研发

5%

3412.01

吴小珍

博士生

参与研发

5%

3412.01

本次奖励拟发放时间安排

202002

公示媒体

学校科转办(科发院)网站

化学院网站(同步公示)

公示日期

20191218--202018

公示后的决定意见

在公示无异议情况下,此公示即成为公示后决定意见。

备注说明:(1)受让单位非一次性向我校提供款项的,非税收类直接成本和首次税收成本(开发票纳税),在第一次到账时作为直接成本扣除;对研发团队的奖励,按实际到款期数按期进行公示。

2)无论获奖成员个人要求一年或分年取得奖励,均按上述公示形成的成员获奖比例对应的金额执行奖励并依法纳税。

3)公示受理机构: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岳肇剑(科转办秘书),联系电话:027-68773792,电子邮箱:yzjarmy@whu.edu.cn

4技术合同登记编号后面的2018420121000001为举例号,具体合同登记号应填写实际编号。


转化科技成果信息附表


成果名称1

用流变相反应法制备六氟磷酸锂

成果类型

专利

知识产权号

ZL 201010546918.8

成果名称2

固体超强酸二氯六氟磷酸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成果类型

专利

知识产权号

ZL 2010105469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