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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
作者:岳肇剑   发布时间:2020-08-26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文件要求,现将唐敏团队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如下,其所在二级单位官网同步公示。


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许可、转让)现金奖励公示表

公示号:WHU现金奖励公示[2020]004

成果名称

见附表

成果类型

见附表

知识产权号

见附表

转化方式

独占许可2

合同签署日

20181212

武汉大学登记站/技术合同登记编号

2020420121000133

合同收入额

每年不少于10万元

合同约定分几期到账

2

实际到账额

172000

到账日期201912 12

属于第几期

1

直接成本

(元)

专家咨询费(元)

0

单位(开发票)缴税(元)

5585.83

评估费(元)

0

学校交纳的知识产权费

0(未发生权属变更,不计入)

其他(须具体载明)

0

净收益(元)

166414.17

奖励研发团队金额

116489.92

受让单位

法人单位全称:贵州创星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完成人

唐敏

联系电话

15927452595

所在二级单位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团队成员贡献与奖励比例

岗位职务

贡献(点)表现摘要

内部百分比

奖励金额/

唐敏

讲师

方法设计与实施

40%

46595.96

刘亚文

教授

实验分析

30%

34946.98

徐轩

高工

硬件设计

30%

34946.98











本次奖励拟发放时间安排

20209

公示媒体

学校科转办(科发院)网站

遥感院网站(同步公示)

公示日期

20200826--20200915日(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公示后的决定意见

在公示无异议情况下,此公示即成为公示后决定意见。

(如有异议,根据奖励公示办法另定。)

备注说明:1)受让单位非一次性向我校提供款项的,非税收类直接成本和首次税收成本(开发票纳税),在第一次到账时作为直接成本扣除;对研发团队的奖励,按实际到款期数按期进行公示。

2)无论获奖成员个人要求一年或分年取得奖励,均按上述公示形成的成员获奖比例对应的金额执行奖励并依法纳税。

3)公示受理机构: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岳肇剑(科转办秘书),联系电话:027-68773066,电子邮箱:yzjarmy@whu.edu.cn

4技术合同登记编号后面的2018420121000001为举例号,具体合同登记号应填写实际编号






















转化科技成果信息附表


成果名称1

手持式输电线路覆冰参数量测装置

成果类型

实用新型专利

知识产权号

ZL 201520760058.6

成果名称2

输电线路覆冰摄影测量系统软件著作权

成果类型

软件著作权

知识产权号

登记号:2015SR119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