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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
作者:岳肇剑   发布时间:2021-05-28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文件要求,现将李晨亮团队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如下,其所在二级单位官网同步公示。

 

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许可、转让)现金奖励公示表

公示号:WHU现金奖励公示[2021]008

成果名称

面向中学中文 / 中英文作文的自动评分技术

成果类型

专有技术

知识产权号

转化方式

转让

合同签署日

202013

武汉大学登记站/技术合同登记编号

2020420121000136

合同收入额

900000

合同约定分几期到账

9

实际到账额

180000

到账20210518

属于第几期

9

直接成本

(元)

专家咨询费(元)

0

单位(开发票)缴税(元)

5845.63

评估费(元)

0(第一次到账已扣除)

学校交纳的知识产权费

0

其他(须具体载明)

0

净收益(元)

174154.37

奖励研发团队金额

121908.06

受让单位

法人单位全称: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完成人

李晨亮

联系电话

18771992198

所在二级单位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团队成员贡献与奖励比例

岗位职务

贡献(点)表现摘要

内部百分比

奖励金额/

李晨亮

副教授

技术算法设计

98.5

120079.44

吴鸿涛

在读研究生

技术验证

1.5

1828.62

本次奖励拟发放时间安排

20216

公示媒体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网站(科发院网站暂代公示)

网安学院网站(同步公示)

公示日期

2021528--2021617日(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公示后的决定意见

在公示无异议情况下,此公示即成为公示后决定意见。

(如有异议,根据奖励公示办法另定。)

备注说明:(1)受让单位非一次性向我校提供款项的,非税收类直接成本和首次税收成本(开发票纳税),在第一次到账时作为直接成本扣除;对研发团队的奖励,按实际到款期数按期进行公示。

2)无论获奖成员个人要求一年或分年取得奖励,均按上述公示形成的成员获奖比例对应的金额执行奖励并依法纳税。

3)公示受理机构: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人:李洪,联系电话:027-68778255,电子邮箱:lh1205@whu.edu.cn

4)技术合同登记编号后面的2018420121000001为举例号,具体合同登记号应填写实际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