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和相关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针对前期质量管理评审和质量监督审核的情况,为更好维护我校测绘资质以及质量管理体系,方便有关部门及单位规范高效使用资质,学校制定了《测绘项目管理规范》,现予以印发。
《测绘项目管理规范》是对测绘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能力)评审、投标、合同审签、涉密审查、技术设计书编制、安全培训、遴选外协方、仪器设备校正、外业数据采集管控、数据处理校审、项目检查管理、项目技术总结编制、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检验与项目验收、用户满意度调查等15个过程管理,并对测绘项目专业类别分层管理及资料档案分层管理作了详细说明。
《测绘项目管理规范》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不公开发布,本通知发布后,将由科发院(测管办)及时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编号,实时分发有关部门、测绘相关院系(所、室、中心)、测绘项目组以及测绘质检专家,便于实施。
请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测绘项目管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和完善测绘项目流程管理,做好测绘工程(科研)项目的实施,严格执行测绘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