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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9   


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附件1)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以及《湖北省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附件2)有关工作部署,为做好我校存量专利梳理盘活工作,持续做优专利增量,加快专利转化和产业化,现将有关事项及盘存阶段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整体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现全校存量专利盘点全覆盖全面盘活学校存量专利,做优市场化导向的增量专利,着畅通专利转化通道,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建设完善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专利创造转化运用工作机制,形成一批以用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发挥大学科技园在高校专利转化运用中的推进作用,建设专利产业化在全国有示范影响力的大学科技园;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产业化,实现专利转化驱动创新发展。

二、盘存阶段主要任务

1.盘点范围:本次盘点的专利为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授权且未转化的有效专利,各相关单位专利盘存清单单独发送

2.盘点平台:各单位组织存量专利的发明人通过人事号登陆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http://kzzx.whu.edu.cn),进行专利盘存信息填报,具体操作见附件3。

3.盘点内容: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对学校存量专利库按第一发明人匹配二级单位,并上传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填报系统,各单位组织相关教师登录平台填报,对有效专利逐件或者通过构建专利组合的方式进行全面盘点,完善专利实施状态和转化运用意向,评价技术成熟度和专利价值,并对专利对应产品、技术优势、性能指标、产业化前景进行定性描述。

4.盘点审核:二级单位管理员可查看并审核本单位所有专利。相关教师盘点后,由二级单位管理员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对盘点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形成专利转化资源库,由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提交至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

三、时间安排

1.各单位于2024年4月20日前组织发明人线上填报、完成审核工作,并提交本单位存量专利盘活汇总表(附件4)。

2.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于4月2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4月30日前,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将学校专利转化资源库提交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

3.后续将根据专利盘点情况以及学校工作实际,出台专利盘活具体实施方案。


四、联系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张老师:68778382  13554012976

韩老师68778290  15902750446

 箱:kzzx@whu.edu.cn



附件:

1.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国知发运字【2024】5号)

2.湖北省高校院所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实施方案(鄂知发【2024】7号)

3.专利盘点操作指南

4.二级单位存量专利盘存汇总表


                          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4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