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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开展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单位提名。

学校主要对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进行提名,坚持优中选优。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的人员须在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2023年度全职在省内工作。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4.2021年度、202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3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三)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我校作为提名单位将统一向省奖励办提出申请并发放密钥。

2. 提名公示

我校提名的项目由科发院统一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项目参与单位的公示应与我校公示时间同步,公示无异议需出具公示函,公示函须交予学校备档;完成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在所有单位都进行公示。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一) 提名书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专家按照《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二)各项目完成人须提前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自然人账号),并于2023年11月1日后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省科学技术奖,再等待学校分发的申报密钥进入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统一报送《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盖章版扫描件。

(二)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一、候选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科普类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

四、时间要求

(一)2023年11月1日至3日,审核成果登记绑定信息;

(二)2023年11月2日中午12时前,各单位将“附件1”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2023年11月7日,发放密钥;各单位提交“公示信息表”至指定邮箱,提交截止时间为12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2023年11月10日至16日,公示及校内形式审查。

(五)2023年11月20日12时前,线上提交提名书主附件。

(六)2023年11月22日12时前,提交提名书纸质版。

五、其他说明

(一)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仍采取网上初评和会议复评的方式。其中,复评全部采取异地电话答辩方式进行。

(二)评审结束后,除获奖成果原件存档外,其他材料均按保密规定销毁。请各单位告知完成人,事先做好提名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所有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涉密项目不予受理。人物奖候选人如参与过涉密项目的研究,须报备,并办理脱密审查证明,该证明随提名材料一并提交。

(四)公示信息发布后,提名材料中相应内容不得更改,奖励申报是严肃的工作,请项目第一完成人严格把关。

(五)评审阶段,项目存在不诚信等异议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和第二年提名资格。

六、联系方式

殷 娜 027-68772136

网络系统咨询:13545893291

邮箱:chengguo@whu.edu.cn

办公地址: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103室

附件:1.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汇总表

2.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3.回避专家申请表

4.公示信息表

5.政务网登陆省奖系统操作手册

6.成果登记操作手册

7.项目填报人操作手册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