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我校2023年自然科学竞争类自主科研项目经校内、校外两轮专家评审后正在公示,现提前预收已公示项目任务书。本次进行任务书填报的项目不代表已立项,立项项目以学校正式发文为准。本次获批清单不单独发送,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公示清单(公示链接为https://kfy.whu.edu.cn/info/1026/2285.htm),请通知项目负责人填报任务书并签订承诺书。
具体要求如下:
一、线上填报任务书及审核
2023年度自然科学自主科研项目任务书填报在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https://zzky.whu.edu.cn/login,建议使用较高版本浏览器或浏览器极速模式。
1.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负责人使用武汉大学统一身份认证信息登录,填报路径为“任务书管理→填报”。
以下信息填报时请注意:
项目编号在系统中自动显示(任务书填报阶段所有相关材料涉及的项目编号以此填写);“立项年度”请选择“2023”;“研究期限”请选择“两年期”;“项目状态”请选择“在研”;“所在研究基地名称”请填写完整准确的全称;“课题组其他主要参与人”请只填写一位即可;“国民行业代码(国际)”和“学科名称”请根据附件3和附件4查询后选择填报;任务书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或pdf文档,命名格式为“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附件5和附件6与任务书合成打包文件后,一起上传。请勿随意上传其他附件。任务书提交后不可撤回,状态为“待院系审核”。
2.院系审核
院系审核人使用指定账号和密码登录(项目申报时已分配,如忘记密码请联系学校审核人重置),审核任务书后提交至校级审核人。院系审核人查询已提交或已退回项目时,请选择年度“2023”。院系未提交的任务书可退回至项目负责人修改,审核提交后状态为“待校级审核”的任务书须院系审核人联系校级审核人退回,校级审核人将直接退回至项目负责人。
3.预算填报要求
项目任务书预算各科目金额根据申请书预算中各科目金额原始占比进行计算后编制,最多可在5%以内微调。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因财政部预算一体化的要求,需提前预算新增资产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有新增资产和政府采购需求的项目请分年度(包括2023年和2024年)认真填写附件5和附件6的新增资产和政府采购支出相关内容,以免影响项目的后续正常采购支出。附件中有下拉框的须通过下拉框选择,请勿随意填写;带“*”号的为必填项。
请院系审核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审核,包括任务书预算、附件5和附件6的填写。尽量避免因为退回修改而影响整体拨款进度。
二、纸质版材料:
1、项目申报时因采用无纸化申报,申报期并未收取纸质版申请书。故所有公示项目须提交一份签字盖章齐全的申请书,申请书通过系统下载打印。
2、提交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任务书(附件1),一式3份。任务书填写时,请仔细阅知任务书中的“填报说明”。
封面的项目编号请务必填写,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朝外装订,装订时请只在左上角装订一枚订书钉。为方便财务部拨款凭证的扫描,其中一份任务书请务必全部单面打印,其余两份任务书可双面打印。
任务书中的经费预算表,“第一年预算经费”和“第二年预算经费”请严格按照公示清单中“2023年拨款经费”和“2024年拨款经费”分别填写。
3、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使用和项目管理承诺书(附件2),一式3份,项目编号请务必填写。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承诺书内容,并重点关注经费使用时间节点要求(据财务部要求新增一个时间节点)及成果标注要求。
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强化绩效导向,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凡使用自主科研项目资助取得的成果,包括论文、论著、技术文件、专利、成果报道等须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论文资助排序原则上应排在前3。
4、各单位所有任务书系统填报及纸质版提交完成后,院系审核人通过“任务书管理→已接收→导出任务书清单”,导出本单位任务书清单,审核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与任务书、承诺书一并提交。
所有纸质材料须负责人和单位签字盖章齐全,由各相关单位收齐整理后,于5月19日12:00前统一提交至科发院项目处102办公室。为保证拨款进度,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
三、其他电子版材料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所有项目的附件5和附件6的内容汇总在表中以后发送至邮箱yanlili@whu.edu.cn。
联系人:项目处 闫丽丽
电 话:68773977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