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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征集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7   

各相关单位:

湖北省科技奖提名工作尚未启动,本次征集旨在全面了解今年科技成果报奖情况,为择优提名做好充分准备。本年度提名工作较往年提名工作有些变化,拟提名项目必须在申报时间内,经过校内审查方可提名,宁缺毋滥。主要征集奖项包括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湖北省技术发明奖、湖北省科技进步奖和湖北省科技成果推广奖。

一、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自然科学奖

自然科学奖提供支撑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5篇,其中国内科技期刊(刊号以CN开头,中英文皆可)论文原则上2篇。所列论文专著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所列论文专著应以国内完成为主,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

2.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推广奖

支持本项目主要技术发明、科技创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论文等)和标准规范等必须已批准或授权。

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推广奖的项目整体技术应已实施应用三年以上(2020年6月30日前)。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不论排名)。

4.2021年度、202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3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二、征集时间

请各单位填写《2023年度湖北省奖拟提名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以院系为单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时间截止到3月27日12:00。

三、其他要求

1.上一年度进入会评阶段但未获奖的项目须暂停提名一次,已获奖但申请撤项的项目除外。

2.公示期间异议的项目,如存在异议情况,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且暂停当年和下一年度提名资格。

3.校内审查包括提名前预答辩、提名书形式审查等。


联 系 人:陆飘银    殷  娜

联系电话:68772102  68772136

联系邮箱:chengguo@whu.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