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大财字[2022]18号)、《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11月印发)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使用科研经费,请各学院、科研机构于12月底前采取适当方式将上述文件精神向所有科研人员传达,要求科研人员参照《武汉大学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见附件),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规范使用科研经费。请各学院、科研机构于12月30日前将文件精神传达情况以简短文字和图片材料形式发送至科发院邮箱。
联系人:汤老师 电话:68772105
联系邮箱:kfy@whu.edu.cn
附件:《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含《武汉大学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