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对我校异地科研机构和共建联合研发机构进行检查的通知
作者:王卫   发布时间:2022-12-08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异地科研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7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大学异地科研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地合作资源优势,促进学校创新能力的提升、优势学科的建设和创新人才的培养,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异地科研机构高质量建设发展,将对我校建设的异地科研机构进行2022年度运行情况检查。

同时,2016年以来我校与企业共同组建了一批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根据学校制定的《武汉大学校地校企共建联合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的建设及管理工作,我院将开展2022年度专项检查工作,对经费到账与合同不符、实际运行情况不力、协议执行期结束等情形的联合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进行清理

请各相关单位及教师予以配合,于1230日前将附表提交给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卫、彭苏、胡伟龙

联系方式:027-68775882,027-68773792

邮箱:wangwei66@whu.edu.cn


附件:异地科研机构共建联合研发机构2022年度工作报告

                                         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