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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1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学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师生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和校园文化氛围,根据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湖北省科协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湖北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校科协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武汉大学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24年10月30

(此件主动公开

武汉大学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学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推动践行科研诚信,提升科技伦理意识,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和校园文化氛围,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武汉大学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宣讲教育主题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时间安排

全年不定期开展,全国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日、研究生学术科技节、新生入学、新进教职工培训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

三、宣讲教育内容

以科学家精神、科学道德、科研诚信、科学伦理、学术规范等为主要内容,大力宣扬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同精神,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育人精神,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的浓厚氛围,引导师生争做重大科研成果的创造者、建设科技强国的奉献者、崇高思想品格的践行者,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

四、主要任务

(一)讲好科学家故事,弘扬科学家精神。充分发挥武汉大学博士生宣讲团等品牌宣讲组织作用,发挥测绘遥感精神教育基地、中南医院雷神山科技抗疫展厅、水资源工程与调度全国重点实验室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等3个全国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优势,依托学校老科协、老专家科学报告团等老科技工作者“银龄力量”,围绕老一辈爱国科学家、学校的两院院士及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举办集中宣讲活动,向广大师生、科技工作者讲好科学家故事,弘扬科学家精神,推动科技界优良传统薪火相传,营造科学报国、崇尚创新、勇攀高峰的浓厚氛围。(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科协、校老科协、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

(二)上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第一课,系好学术生涯“第一粒扣子”。《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作为指定选修课列入培养方案,覆盖全体研究生。将宣讲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和科研骨干培训体系,将学术道德相关文件制度纳入教师手册内容,进一步发挥导师对研究生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的教育引导作用。通过开学典礼学术诚信宣誓、新生见面会、院士专家面对面、学术科研诚信专题报告会、警示教育会、发放《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研究生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和科学道德。组织师生参加和收看全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集中宣讲报告会。(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事部、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三)创新丰富宣讲教育形式,开展好学院“3+1”活动。各学院可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拓展活动形式与载体,开展具有学院特色、富有成效的系列宣讲教育活动。如构建以1次主题党日活动、1次主题班会、1场专题宣讲,以及1个特色品牌活动为主体的“3+1”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体系,将活动成效覆盖到每一名学生。(各学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推动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良好学术风气和学术生态的重要载体。各相关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全覆盖、重实效、常态化”的目标要求,把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宣讲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统筹,把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与强化对师生的思想政治引领相结合,与年度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相结合,与人才队伍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相结合,整合现有资源,举办形式多样的弘扬科学家精神活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活动等,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宣传,做好总结。各部门(单位)要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对特色亮点活动、典型事迹、典型人物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根据湖北省科协关于做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要求,请各部门(单位)认真梳理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于11月25日前报送学校科协办公室。

联系人:梅海涛,邮箱:kfytmy@163.com, 电话:6877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