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主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经费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2023年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绩效评价检查报告和教育部所属单位财经纪律自查自纠情况复核反馈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相关工作提示,拟对自主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开展专项自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83号)的有关规定,不得分摊学校管理和运行费用,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不得列支办公场所等工程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购置空调、办公区和宿舍区网络运行维护费、社会实践学生保险费、工作餐(盒饭)等超范围支出,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支出。
请各单位对2022年-2023年6月的所有承担/在研项目的上述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自查,如实报告自查情况,并于7月5日17:00前反馈“XX(单位)自主科研项目经费自查发现问题情况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须签字盖章齐全,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yanlili@whu.edu.cn。
项目清单获取途径:各单位通过自主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zzky.whu.edu.cn/login中“任务书管理”→“已提交”,在“立项年度”中分别点选2022和2023,即可看到2022年-2023年6月立项的所有项目。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6月27日